用人单位进入招工季 厦门市总工会发出6条提醒
开春之后,各行各业陆续开工,用人单位进入招工“忙碌季”。昨日,厦门市总工会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了6条提醒。
杜绝歧视,依法招用劳动者。不招录童工;不对劳动者恋爱、结婚、生育以及性别、民族等方面进行就业限制;不拒绝录用患有新冠肺炎被隔离治疗或者因疑似被隔离观察的应聘者。
诚信用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岗位要求、劳动报酬等基本情况,合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依法参保,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各种书面或口头约定“工伤自负”、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防范欠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要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做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
善待员工,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需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并依法发放加班工资。
民主管理,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
上一条: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下一条:
单位在性骚扰防治方面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