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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长沙)2010年专任教师招聘启事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日期:2010-03-31 浏览

湖南师范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国立师范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创办于1993年,是湖南省内第一个旅游管理本科专业。1999年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成立,2001年拥有湖南省第一个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学院获批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湖南省旅游与休闲研究基地。学院目前有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本科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点,已形成博士(旅游文化方向,与历史文化学院共同承担)、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旅游人才培养体系。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特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10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引进教师专业(方向) 教师来源         进人要求                                计划数  联系方式
旅游管理                  校外            博士(2人)、硕士及以上(1人) 3         杨老师:88872154
酒店管理                                    博士(1人)、硕士及以上(1人)  2
合计                                                                                          5

说明:以上进人要求中的硕士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愿意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奉献。
2.具备良好的生理、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3.接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接收的博士研究生须为“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海外知名大学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接收的硕士研究生须为“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海外知名大学的2010届毕业生。
5.接收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6.接收的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必须达到优良,到相应的学院(部)要求专业对口,并符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接收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考试,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和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我校的要求。
三、基本待遇
1.博士来校工作,学校提供安家费5.5万元,科研经费3万元(含博士论文出版补贴1万元)。学校急需学科(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可以适当提高。
2.接收应届硕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每月补贴400元,补贴期为六个月。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凡应聘我校教师岗位者,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2.材料递交: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将《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并寄(送)至学校人事处。硕士毕业生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
3.资格初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4.材料转交:人事处将初审合格的材料转交二级单位。
5.考试考核:二级单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试考核对象,通知其在规定时间来校接受考试考核。二级单位于4月10日、5月10日、6月10日、10月10日之前分四次对应聘博士进行考核,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6.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聘用方案,报学校审批。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政编码:410081
联系电话:0731-88872231(人事处),0731-88872154(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