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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12项细化措施助农民工就业创业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1-04-23 浏览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1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细化举措,增强支持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从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等五个部分,提出12项细化措施。


  《通知》指出,对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


  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建立地区间、企业间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等用工余缺调剂稳定职工队伍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调剂就业职工人数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政策。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成效突出的,可给予补助。


  引导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农民工就业。对新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120万元资金补助。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