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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大学2010年教师人才招聘信息(新)
作者:admin 来源:新疆塔里木大学 日期:2010-03-31 浏览
塔里木大学简介
塔里木大学原名 塔里木农垦大学,位于新疆南部塔里木河畔的阿拉尔市。为了适应新疆农垦事业的发展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原国家副主席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 下,于1958年创建,他亲笔题写了校名,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 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0年由农业部直属划转为中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
按照“做塔里木 文章、创区域性优势、建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教育部“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以高校对口支援为契机,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立足南疆、面向兵团、服务西 部,努力把学校建成为整体办学水平一流,优势学科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特色学科国际有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招聘
对象
招聘要求
及条件
优惠条件及待遇
博士
研究生
1.年龄40周岁以下;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1.聘期内提供有使用权的120m2住房一套;
2.提供科研启动金:理工科15-20万元、文科5万元(均以项目资助形式给予);提供计算机、打印机购置费6000 元;
3.一年内考核合格,聘为副教授。
4.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
5.配偶符合学校进人条件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进人条件者学校给予4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硕士
研究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
2.身心健康,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专业与硕士研究生相近;
3.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协调能力,有较大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
1.聘期内提供拥有使用权的80m2左右住房一套(已婚);
2.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资金(以项目资助形式给予);提供计算机购置费3000元;
3.考核合格后,当年初聘为讲师;
4.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
 
 附件: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