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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机制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日期:2021-07-09 浏览

       日前,河南省南阳市总工会下发了《南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对特困职工建档立卡进行常态化帮扶。将困难职工分为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此外,长期居住在城市、本人加入工会组织、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居住在独立工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等三类,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纳入帮扶范围。


  《办法》规定,帮扶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生活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每户每年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医疗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互助保障等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每户每年一般不得超过2万元,同时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助学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及工会勤工俭学项目岗位补贴。每生每年不得超过1万元,困难职工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同时上学的,可分别救助,每户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项目,利用政府、工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提升就业和职业发展能力;法律援助项目,对劳动经济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办法》明确,将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管理,深度困难职工脱困后,可视其家庭情况给予1~6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内可按照不高于脱困前60%的标准进行救助,符合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建档标准的纳入相应困难类型档案继续帮扶,防止返困。全年每户单个帮扶项目补助额度一般不应超过2万元,确需超过2万元救助的,应逐级经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总工会审批。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与政府救助制度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覆盖范围,应纳尽纳。


  此外,《办法》对特殊职工群众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也进行了规范。其中,资金标准规定,常态化送温暖同一对象在慰问年度内救助或慰问总额度不高于3000元,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的标准分别不高于3000元,走访慰问的标准不高于1000元。特殊情况下确需超过总额度的,应经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适当提高标准,并做好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