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某文化传媒公司的4名员工,被公司拖欠数月工资,到新城区法院准备提起诉讼。立案前他们来到劳动调解工作室,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进行了咨询。值班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及时与该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努力,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公司承诺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
这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劳动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的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也是“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体现。
这样的劳动纠纷化解方式在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已成常态。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申请诉前调解,由诉调工作室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引导各方表达诉求、交换意见,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对无法达成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引导其顺利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
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被列为试点后,自治区总工会会同自治区高院制发《关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规定(试行)》。
当年6月10日,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举行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启动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对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组织召开推进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总工会列支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调解员办案补贴,从经费上予以保障,并制发《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对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办案经费补贴标准。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投入专项经费150万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聘请调解员投入30万元,给6个重点推进的区(县、旗)分别下拨专项经费2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修复双方的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创造稳定的劳动环境,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95件,涉及职工842人,涉案金额2436万元,已成功调解430件,为646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368万元,缩短了职工维权周期,有效解决职工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