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加快推进建会入会、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和法律维权服务等6方面20项举措提出具体要求,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措施》提出,要发挥区市工会、行业协会、市总部门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在青岛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领域建会入会集中行动,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等多种方式建会;依托平台企业工会、行业工会、社区(园区、楼宇)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组织,开通网上入会渠道,广泛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建立基层工会建设专项经费制度和以实绩为主导的差异性补贴机制,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联合会所辖单建(联合)工会数、职工(会员)数、规模及工作情况分别补助工作经费。
《措施》提出,要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由市总工会给予补助;指导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成立新就业形态领域集体协商专家队伍,督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工伤预防机制,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措施》要求,加快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安全生产培训模式,督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等培训工作;探索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定适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参保缴费等政策。
《措施》提出,要深入了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思想状况、工作实际、生活需求,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大对他们参加体检和疗休养的倾斜力度,免费推出心理健康服务专题节目,新增100个爱心服务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