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新规:港澳工程专业人才可在内地评职称
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日前发布《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港澳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港澳人才打通职称评价渠道。
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港澳工程专业与内地的差异,通过建立内地建筑和交通工程领域专业设置与港澳工程专业以及所属学会的对应关系,指引港澳职称评审申报人确定正确的专业申报方向,解决职称申报过程中因内地职称评价体系和港澳职业资格体系差异性所造成的难题。
其中的一大亮点是,在职称评价中试行对执业资格的直接认可,为已具备一定执业资格的港澳人才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最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无需逐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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