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工报消息,11月9日,2021年度“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广东省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启动仪式在广州市工人疗养院举行,来自广州市荔湾区、花都区、增城区的122名技术工人、新业态劳动者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据介绍,本次活动是广东省首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展疗休养活动,也是广东工会开展“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的重点关爱行动之一。
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如何开展?哪些人可以参加?有哪些疗休养内容?疗休养费用如何列支?近日,广东省总工会职工服务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问。
问:开展技术工人疗休养的目的和意义?
答: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工会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关于组织实施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全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切实维护职工疗休养权益,传递党和国家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和关爱。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以技术工人(含农民工)为疗休养对象,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已经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省(区、市)总工会,要把资金、阵地等资源向技术工人倾斜,优先组织参加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的、经鉴定为工伤或经诊断患有职业病、慢性病的、从事苦脏累险工作和有毒有害工种的和即将退休且从未参加过疗休养的技术工人。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的时间长度?
答:每年每批疗休养时间不超过7天(含报到日和返程日)。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可否跨省开展?
地点可以选择在什么地方?
答: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工资发〔2021〕15号)对跨省开展技术工人疗休养未做规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定。疗休养地点应为工会系统内的工人疗休养院,本地区域内工会系统工人疗休养院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可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经集体研究确定符合休养、疗养、康复治疗等相关标准的接待单位。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内容有什么要求?
答:2021年度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以健康休养、康复理疗、健康科普、文体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突出各工人疗休养院“疗”的特色,大力开展未病防治、疾病诊治、康复理疗服务。每批次至少应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课、1次技术交流活动、1次健康科普活动(简称“一课两活动”),鼓励引导技术工人相互交流、学习提高。也可就近安排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先进企业、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参观,实现疗休养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素质提升有机结合。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由谁组织?
答:2021年度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由各省(区、市)总工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地区各基层单位广大技术工人参与到活动中来。产业工会组织本产(行)业内符合要求的技术工人参加疗休养活动。
问:什么是技术工人?
答:技术工人指那些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操作类、重复性劳动的非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第三产业中从事简单劳动的一部分技术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问:每批疗休养有规定人数吗?
答:以安全出行为前提,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而定。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如何列支?
答: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原则上应由技术工人所在企业职工福利费(或成本费)承担;各级工会依法依规对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予以经费补助;各级工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支持。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在哪一个科目列支?
答:(1)基层单位组织的技术工人疗休养,企业在“管理费—(成本/费用)—福利费”中据实列支,非企业类型单位在“行政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中据实列支。
(2)省、市、县(区)、镇街(社区)总工会(工联会、工委会)组织的技术工人疗休养,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从2022年1月1日起,县级以上工会开展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在“502职工活动组织支出”,县级以下工会在“501职工活动支出—50104劳模职工疗休养支出”中据实列支。
问: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列支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等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8〕130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提取标准,按工资总额的3%。”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8〕512号):“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上述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单位其他福利费项目必要开支部分,剩余均可用于开展技术工人疗休养,具体标准以单位工资总额和实际情况为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工资发〔2021〕15号)对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未做上限设置。
问:可以用工会经费补助的技术工人疗休养范围是?
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7〕32号)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8〕5号),省、市、县(区)、镇街(社区)总工会(工联会、工委会)开展的辖内技术工人疗休养,可用本级工会经费补助,基层单位技术工人中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进行疗休养,可用工会经费补助。
劳动模范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通称为劳模)。
先进职工范畴由基层工会根据福利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把握确定。包括:每年评定的各类先进员工、优秀职工、科创先进、技术能手、工会积极分子、职工中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省市表彰等。
问:疗休养活动可开具什么发票进行报销?
答:发票内容可包括疗休养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活动场地费、参观讲解费等。
问:企业职工的疗休养经费开支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含职工疗休养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