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建议的及时督促、提醒,我们已经整改到位,推出的招录岗位男女性别比例一致!”“我们将以此为戒,开展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升村干部保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意识。”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妇女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违法限制岗位性别行为,收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响应。以此案办理为契机,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形成对妇女平等就业等权益保护的更大合力。
今年9月24日,杭州市妇女联合会“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杭州市检察院移送一条就业歧视线索。杭州市检察院将线索交由钱塘区检察院办理。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今年9月7日,钱塘区某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告,招考人数共30人,涉及20个村社,其中12个村限定只招考男性,男女岗位人数比例为22∶7。该公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钱塘区检察院认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该招考公告中的岗位性别限制,违反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遂向某街道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整改。同时,该院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区妇联沟通案件办理情况,并将检察建议同步抄送,得到了支持和肯定。
10月9日,相关招考公告被撤下,同时某街道经研究决定,就男女比例差额部分,面向女性推出同等数额的岗位,以达到男女性别比例一致。目前,新一轮招考已经启动。该街道还以此案为戒,召集辖区村干部开展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升村干部保护妇女权益、维护妇女发展的责任意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是重要的现实公益课题。钱塘区检察院这个公益诉讼案件办得很有价值。”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对此高度评价。
以此案办理为契机,今年11月18日,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涉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的沟通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等,形成妇女权益保护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全面提升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