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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37名学前“双语”教师
作者:admin 来源:天山网 日期:2010-07-08 浏览

  7月6日,记者从新疆教育厅获悉:2010年新疆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37名学前“双语”教师。

  据自治区教育厅副书记宋振亚介绍,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2837名学前“双语”教师,是新疆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岗位涉及除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以外的12个地、州、市的489所“双语”幼儿园,岗位绝大部分分布于乡镇、村级“双语”幼儿园。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新疆已经启动首批学前“双语”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面向南疆四地州农村“双语”幼儿园不在编、已受聘在岗,享受自治区财政工资补助的教师。目前,自治区首批学前“双语”教师招聘工作已经结束,招聘学前“双语”教师1151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具体报名事宜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新疆人事人才网( http://www.xjrs.gov.cn)查询。

  相关政策

  新进教师纳入统筹招聘范畴

  学前“双语”幼儿园新进教师将全部纳入统筹招聘范畴,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地、州、市不再具有招聘权限。

  制定了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

  自治区制定了“双语”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为每所“双语”幼儿园配备7名编制,其中5名为专任教师编制,2名为机动编制,用于配备园长及余缺调剂。根据该项教师编制标准,到2012年全区预计配备“双语”幼儿园教师2.05万名。

  限定学前“双语”教师的流动

  对于新招聘的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一年后须经自治区统一测试,结合试用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正式聘用。一经正式聘用,各地不得调整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到县以上单位工作。“双语”幼儿园教师编制一经核定,不得调剂到其他幼儿园或事业单位使用。如教师主动离开现工作岗位(含调动),教师公职身份自然取消,单位即行办理解聘手续。

  学前“双语”教师招聘的学历要求

  本次招聘的学前“双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及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中专毕业学历。一、二、三类县(市)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严格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及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四、五类县(市)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大专(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六类县(市)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报考。

  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

  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在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区内师范类高校实习支教优秀毕业生等三类人员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优惠;为鼓励人才扎根基层,减少艰苦边远地区的人才流失,对于南疆留疆战士配偶、以及五、六类县市报考本地岗位的考生也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照顾;对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不在编、已受聘在岗,享受自治区财政工资补助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这部分教师中综合素质高,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地、州、市审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时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并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