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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0-07-20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强和补充我区中小学师资队伍,着力解决部分学校学科结构性矛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区编委同意,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入编教师补充到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也可选择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报考;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人员可选择初中教师报考,也可选择小学或幼儿园教师报考;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选择小学或幼儿园教师报考;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只能选择幼儿园教师报考。

  二、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1)发布招聘简章;(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体检、考核;(5)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6)审批;(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等步骤进行。

  2、招聘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7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宣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宣城市叠嶂西路西林新村入口宣州区土地局一楼)。联系电话:0563-3025242。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同时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所报考职位的专业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

  (5)报考人数与报考职位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6)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全卷满分为100分。试卷内容由三部分构成:

  (1)公共知识部分(约占20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教材教法部分(约占30分):包括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等。

  (3)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分):报考高中教师所考试的知识点达到大学本科程度;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考试的知识点达到大学专科程度。参考教材为宣州区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和幼儿园教学参考资料。

  2、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12日—13日。考生持报名缴费凭证和有效身份证到宣州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4日上午 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面试的考生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若达不到平均分数,则不能参加体检。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学历高的优先)。体检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核内容为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招聘每个环节的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其中: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领导组办公室形成汇报材料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手续。

  2、拟招聘人员录用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我选择相应学校上岗任教。

  3、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合同需经人社部门鉴证,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应聘者从签约的下月起,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4、招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五年内不得变动工作学校。

  三、本简章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查询招聘信息可登陆

  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

  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uanzhou.gov.cn/xzlbj/index.aspx)。

  宣州区教体局网(http://www.xzjy.net)。

  咨询电话:0563-3025555(宣州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563-3022870(宣州区教体局人事科);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3465(宣州区监察局监督举报中心)、0563-3023256(宣州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2010年宣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