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部门出台十条稳就业举措
近日,省人社、财政、税务三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聚焦稳岗纾困、支持培训、兜牢底线,推出十条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国家政策,拓展政策受益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兑现效率,全力稳就业保民生。
继续实施已有管用政策。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作用,全域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持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设区市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支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今年新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扩大政策受益覆盖面。培训方面,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技能提升补贴享受范围,按取得证书等级最高给予2000元的补助;允许符合条件地区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基金结余的4%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缓缴社保费方面,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留工补助方面,尽最大力量促进企业稳定岗位,对因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等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