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创业关键时期。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绵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清单》,推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政策清单”从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三方面提出共20条扶持政策。
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明确7条举措,包括鼓励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对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发展资金奖励等。
同时,实施“绵YOUNG青创贷”,面向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提供5-20万元无利息、免担保、免抵押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接受绵阳市青年创业门诊提供的项目诊断各项服务,创业咨询、经营指导、推介孵化、科技中介、资源对接等;大学生创业从事涉农或注册在乡村(乡、镇、村),每个项目单独再无偿资助2万元。
如何为女大学生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服务?提出联络对接女性领办企业与高校合作,并积极开发适合女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通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等方式提供实习岗位和实训机会;对接优秀家政导师,面向有需要的女大学生开展家政创业宣讲、巾帼家政创业课程等线上线下创业培训。
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吸纳就业补贴、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面向用人单位,给予招用和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7条“真金白银”支持。
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学籍在市内高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原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身有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单位部分养老、医疗、失业3项保险补贴,最长补贴一年。
对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实际见习期限(3-12个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留绵率高于15%且留绵增长率达到5%的高校,或应届毕业生留绵率超过25%的万人高校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针对各类示范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从政策倾斜、资金奖补、咨询服务等角度也明确6条措施。
比如,新建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将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建设目标,对超额完成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的基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对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创业前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的,给予1万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其中吸纳3人(含3人)以下的奖励2000元/人,3人以上的奖励3000元/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是国省市依托各级双创示范基地、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的重要活动。目前,市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正联合推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
示范主体有哪些?长虹集团、九洲集团、涪城区等国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以及绵阳惠科、富临精工等19家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各类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就业创业平台;其他符合政策清单条件的从事创新创业服务的平台。
接下来,双创示范基地将聚焦高校毕业生主体,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主线,加速供给优质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实习、就业等资源,打通创新创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投融资服务等堵点,明确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年度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以最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各类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也将积极参与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融入创业就业网络,通过技术咨询、孵化服务、开放招聘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