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求职指南 > 内容

公司能否因为员工年轻 就不给缴纳社保?
来源:劳动午报 日期:2022-09-21 浏览

          编辑同志:


          我已经入职公司2个多月,可工资单中一直没有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的记录。于是,我就问公司人事主管是什么原因。主管回答说:“年轻人不需要社保,不丢饭碗才最重要。”接着,主管给我算了一笔账:“你刚毕业,手头肯定比较紧,而缴纳社保每个月都是一大笔钱,不缴纳社保可以增加你的个人收入,把钱拿在手里最安心。再说了,养老金要几十年后才能领取,其他社保不一定派上用场。”


          请问:是否年轻人就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呢?


          黄文清读者:


          公司人事主管的说法是错误的,而且违反法律明文规定。


          社会保险包括通常所说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基本涵盖了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各类必须的保障内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由此可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三种保险费由职工和单位按法定比例共同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独自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


          职工参加社保后,在自己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风险情形下,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偿和帮助,这样能够解除后顾之忧,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刚参加工作的一些年轻人,对社会保险的作用大多不了解,甚至错误地认为缴不缴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说了算,还有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甚至不愿缴纳社会保险。


          通过上述解释,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必须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对此,《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