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增加网络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为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零跑动”目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0月14日发布通知,增加网络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普通单位存在少缴、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专管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据了解,单位漏缴职工正常缴存期间住房公积金的,按职工同一汇缴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补缴。单位未能及时为新入职(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职工同一汇缴年度已正常缴存的公积金基数进行补缴。职工尚未正常缴存的,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进行补缴。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进行差额补缴。单位落实行政执法或整改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按相关执法文书或整改文件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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