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出台《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围绕“五个坚持”,实施“十项举措”,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奋力打造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龙岗样板。
坚持问题导向
把准“龙岗脉搏”
笔者注意到,针对高技能人才引进困难、引进动力不足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流失严重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实施细则》实行更大力度高技能人才引进补贴和长期执教教师扶持政策,着力破解制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障碍。
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人力资源公司、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从市外输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到龙岗区企业就业并稳岗9个月以上,按照人才的类别给予5000元至2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扶持力度。对在经审批许可的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含民办技工学校)长期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发放长期执教津贴。任教满两年的,发放长期执教津贴每人每月500元,以后每增加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上限为1000元。
坚持精准施策
筑牢“龙岗优势”
《实施细则》聚焦“11+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以及龙岗区“3+4”重点产业等发展方向,由区产业部门编制实体经济重点企业清单,对重点企业给予优秀技能人才稳岗支持和卓越工程师培育资助,进一步筑牢全区产业发展优势。
确保重点企业留住用好优秀技能人才。向全区实体经济重点企业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生产工艺问题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发放稳岗补贴,在同一重点企业实际连续工作9个月以上的技能人才,每人每年补贴0.8万元×系数—1.5万元×系数(系数原则上为1,最高不超过2)。
确保重点企业持续培育卓越工程师。鼓励区内重点企业选送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到高等院校、科研站等开展技能研修活动,按企业支付培训费用的50%予以资助,资助上限为每人每年2万元。
坚持创新引领
彰显“龙岗特色”
《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关于“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推动一批优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将技能人才发展推向新阶段。
加快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才新模式。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苗圃”计划,鼓励并支持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以冠名班、订单班等形式为企业中长期发展培养技术技能骨干。第一学年按0.3万元/人的标准发放办学补助;毕业后连续工作9个月按0.3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
加快培育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新路径。鼓励企业或行业组织在全区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或技能研修活动,被列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年度计划,每个项目按企业投入的50%给予资助,资助上限分别为国家级500万元、省级200万元、市级100万元。
坚持企业主体
增强“龙岗动能”
龙岗还将借助政策突破,支持企业建设龙岗工匠工作室、选派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技能提升主体优势,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争取技能人才培养量的跃升和质的突破。
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培育人才的主动性。支持企业建设龙岗工匠工作室,开展带徒传技、技术攻关、技能研修等活动。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A、B、C三类工作室,相应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助。总数不超过20个。
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技能竞赛的能动性。鼓励企业选派技术技能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或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等的,分别按每人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坚持正向激励
释放“龙岗活力”
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扩展技能人才施展才华的舞台,统筹建立技能竞赛奖励体系,组织开展“龙岗工匠”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使“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成为时代风尚。
健全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奖励体系。鼓励技术技能人才参加龙岗区主办或承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给予比赛成绩排名靠前且获得表彰的选手0.6万—10万元不等一次性奖励。
健全多维度“龙岗工匠”锻造选拔机制。鼓励龙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的高技能人才申报“龙岗工匠”,每年对当年度的申报人员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不超过10名“龙岗工匠”,并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