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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规定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日期:2023-03-15 浏览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提高技术技能水平,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重申专业技术人员要依法接受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


           《通知》明确了青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确定了青岛市和区(市)人社部门、市直行业部门、各用人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等职责分工,突出了用人单位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经费保障、学时审核认定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通知》完善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和参加方式。公需科目是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治思想、政策法规、基本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及其他有利于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通用知识。主要包括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的贯彻、现代新兴科技知识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团队协作精神形成、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内容。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行业本专业应掌握的专业理论、技术方法 ,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通知》介绍了参加继续教育方式及负责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用线上学习(网上远程教育)或线下培训等方式。公需科目主要由各区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主要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具体为各类线下培训班、研修班、进修学习、学术会议、考察学习、岗位轮训、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模拟实训实操等;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的线上学习。


           随着《通知》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完善青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使各级人社部门、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各负其责,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检查监督,对推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