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是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46所,其中中学10所,小学36所,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师资力量,拟分批设点西安、南京和广州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设点西安市开展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薪酬待遇
学科代码 | 学科 名称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学科代码 | 学科 名称 | 招聘人数 | 备注 | |
001 | 语文 | 16 | 中小学教师 | 004 | 体育 | 6 | 中小学教师 | |
002 | 数学 | 10 | 中小学教师 | 005 | 物理 | 6 | 中学教师 | |
003 | 英语 | 6 | 中小学教师 | 006 | 科学 | 6 | 中小学教师 | |
合计 | 50名 |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河南、湖北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4.专业:按《应聘学科与专业对应表》(附件1)执行;
5.普通话等级: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方法: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报名者通过香洲教育网(xzedu.zhuhai.gov.cn)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录入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后,携带报名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3日-11月6日(11月3日-11月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1月6日9:00-12:00时、13:30-17:30时为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3.报名资料: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备验)及复印件;③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现场面谈、审核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面谈、审核资料情况,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在报考人数多的情况下,招聘10名(含)以下的学科按该科招聘人数1:15左右的比例确定,招聘11名(含)以上的学科按该科招聘人数1:10左右的比例确定;在报考人数少的情况下,参加笔试人数必须达到该学科招聘人数3倍以上,否则按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计划。
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师范大学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三)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招聘10名(含)以下的按多于招聘人数3名的方法确定,招聘11名(含)以上的按多于招聘人数4名的方法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同时在陕西师范大学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四)面试
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对考生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入围考核及体检人员,现场公布其人员名单,同时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考核及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核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毕业后报到时做好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学习态度、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7(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温馨提示:为方便考生应聘,拟另设点南京市和广州市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南京招聘点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广州招聘点面向广东、广西、海南、湖南、福建、江西等6省、自治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留学生及香洲区临聘教师等,其招聘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附件:1.应聘学科与专业对应表
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