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中学生物、美术、音乐教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非广州市十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员须具备《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文)中第四条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必须具备广州市入户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生物、美术教师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及相应学科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广州市户籍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在县级市及以上重点中学或省一级学校从事3年以上(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以上,获得过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研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音乐教师
歌剧、音乐剧专业,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声乐比赛奖项。获得过国家级以上声乐比赛重大奖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通过挂网公告、现场报名、综合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完成。
(一)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及报名
公告时间:2010年12月7日——12月21日
公告网址:广州人事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广州市玉岩中学校园网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2日(星期三)、23日(星期四)、24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6:30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玉岩中学格致楼六楼接待室
联系电话:020-32204133
2、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持《广州市玉岩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证、离婚证);
(4)能证明个人经历及获奖情况的证件及荣誉证书。
(二)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与招考职位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方予开考。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均进入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专业笔试及面试(含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两个环节,均用百分制计分,分别占总分的40%、60%,两项成绩中的任一项低于60分者均不予以录取。
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录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继〔2007〕2号)。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测试成绩情况确定是否替补录用。
(四)确定录用名单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并在萝岗区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公示。期间如有不良反映且情况属实的,不予录用。
(五)审核报批及办理手续
招聘结果报区人事局审批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用人员在核查档案与报名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所录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五年服务期等相关协议。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所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广州市萝岗区有关政策执行。
广州市玉岩中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1、报名表下载.doc 2、交通指引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