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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一次性支取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日期:2024-02-02 浏览

         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2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办理一次性支取业务。

         据了解,死亡人员、出国定居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外省参保且当地未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满足以上条件的西安市参保企业和个人,从2月1日起,工作日均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在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区县级参保单位在参保所在区县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继承人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交由单位统一进行申请。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临柜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工作人员审核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并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明细返给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