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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厦创业可获扶持 申报日期截至3月1日
来源:海西晨报 日期:2024-02-05 浏览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最高可获80万元创业支持资金,申报日期截至3月1日。

            《通知》规定,人社部对入选重点类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入选优秀类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市人社局还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提供1: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

            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呢?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等。

            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申报人须于3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