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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教育局近期通报处理有偿补课教师11名
作者:admin 来源:安徽青年报 日期:2012-04-14 浏览

  3月27日,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对11名开展有偿家教、违规兼职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者的处理通报。禁止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兼职补课等行为是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强调的禁令,但一直以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合肥市教育局这次“动真格”了。

  合肥市第32中学教师余鸿才私自招收在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收取高额课酬,学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记过处分,并退出违规所得,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合肥市第一中学的丁荣文、王本正、王振华、余志学、段明贵、谢芸,合肥市第45中学的薛山、毛佳、刘志刚,合肥市第46中学的丁兆周等教师曾于去年暑假或近期私自在校外兼课。该市教育局表示,鉴于以上10位教师已深刻认识错误、停止违规行为,并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有关学校分别作出对当事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除了被通报批评,这11名教师被取消了评优的资格。该市教育局表示,此次通报的11名教师的违规行为是依据群众举报,通过暗访发现的,今后还将继续严查违反师德行为者,发现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