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20条政策措施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帮扶和服务等四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
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方面,主要提出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延续援企稳岗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购买社会服务拓展就业等政策措施。
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方面,主要提出促进市场化就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工规模、鼓励引导到基层就业、增加升学深造参军入伍员额、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实习、持续开展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
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方面,主要提出稳定农民工就业、帮助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统筹推进其余重点群体就业等政策措施。
强化就业帮扶和服务方面,主要提出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等政策措施。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经办流程,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企利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实化各项举措,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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