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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12-06-25 浏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海人社〔2011〕14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开展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12年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45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21名。具体详见《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

  详见《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三)报名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地址:江门市江翠路209号)。

  (四)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A4纸),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和应聘者本人的信息页。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2)学生证;(3)户口本;(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 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6)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同版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2.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书;(3)学位证书;(4)户口本;(5) 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6)计生证明;(7)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同版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五)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报名资料,并向符合应聘资格及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试教、体检后择优聘用。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考生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无异议后,择优聘用。体育、音乐、美术类考生采取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再进行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获硕士学位的考生

  试教时间:2012年6月19日

  试教地点:礼乐中学

(二)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考生

  1.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2年6月19日

  (2)测试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

  (3)测试内容:通过乐器演奏、舞蹈、歌唱、体育技能、素描写生等方式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按职位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体育、音乐、美术类考生按技能测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技能测试×30%+笔试×40%)排序,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3日在江海区人才网(www.jh-rc.com.cn)和江海教育信息网(www.jhxxt.cn)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7月上旬。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将于2012年7月3日在江海区人才网和江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模拟教学或上课。

  4.综合成绩计算及划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体育、音乐和美术类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办法分别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海区人才网、江海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硕士毕业生半年)。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笔试、面试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资料负责,若报考者资料有不实和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办法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政府大院三号楼二楼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34(江海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907(江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职位表
  2.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