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可享利息补贴
享受缴存利息补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创业贷款贴息……近日,《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发布施行,辽宁省沈阳市就业、创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来沈阳安居创业。
据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16周岁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沈阳实行宽进宽出灵活缴存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由确定缴存标准、缴存频次和无条件销户提取。实行同缴同权,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职工同享权益。沈阳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公积金,参照单位职工标准,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对于灵活就业缴存人,还可享受缴存利息补贴,年度缴存利息补贴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个人新增缴存资金的0.5%。
据了解,今年以来,沈阳已有15582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开户规模占新增开户的32.37%,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笔25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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