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创建于1978年8月,隶属于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在改革、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现根据本院发展需要,以岗位特聘形式面向在京各高校、科研单位诚聘法学、哲学等相关领域高端人才。
一、特聘岗位
1、法学所学科带头人1人
2、哲学所学科带头人1人
二、特聘岗位资格和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2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
3、正高级职称满5年;
4、应聘法学所学科带头人需在民商法学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和知名度,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管理能力。应聘哲学所学科带头人需在中国哲学史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和知名度,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法
1、报名时间:9月17日—27日(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上午9:30—11:30下午02:30—4:00
2、报名地点: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3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518房间
3、联系人:李力强电话010—64859050,13810622435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户口薄、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要提供护照、留学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学习证明的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证明件复印件。3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复印件。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