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生之本、强国之基,既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基本需求。党的十七大以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作为构建和谐龙江的奠基工程,摆在社会建设首要位置,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以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为牵引,深入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提升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为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推进黑龙江省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从建立和完善机制入手,切实把教育摆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机制是关键。一是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省教育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纲要编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等重大事项。在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基础上,颁布了《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党政主要领导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责任,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使优先发展教育成为全省上下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二是创新教育优先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本省一般预算支出15%的新要求,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2011年教育支出达到572.1亿元,同比增长43.8%。全省新增财力主要投向教育领域,其中省本级新增财力主体投向高等教育,公办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达到1.2万元。三是构筑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强化省级统筹指导、部门专项规划跟进的政策保障机制。完善了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教师政策倾斜力度,落实“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师资城乡、校际交流制度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政策,以制度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引领工程,推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项目建设是促进教育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顺应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两年来,全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九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四大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一是以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省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列为重大督办事项和民生实事之一,2011年总投入17.1亿元,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452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比上年提高近15个百分点。二是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建设。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工作备忘录,与各市地签订责任书,明确了以县为单位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截至2011年,已开工建设2056所,建设面积691万平方米,占规划的95.4%。建成标准化学校1704所,力争到2015年7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到2020年全部达标。三是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项目建设。立项建设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16所,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学校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建设中职综合实训基地192个,涵盖六大类30个专业。组建10个省、市级职教集团,融入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职业院校508家。职教单位专业实训基地拥有率达到70%以上,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与高职院校合作的企业达3800余家,年订单培养学生1.5万人。四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发展项目建设。深入实施“1161”工程,重点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东北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黑龙江科技学院等6所高校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目前,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4.8%,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百万人以上。
三、深入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努力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实现与发展需求相契合。2008年以来,我省依托高校资源,以各类研发中心为载体,大力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推动全省高等教育实现了“三大新突破”:一是紧缺人才培养实现新突破。在累计培养1.3万余名“村村大学生”基础上,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及师范类学生农村支教等服务计划,2011年,招收村村大学生1270人,师范生到农村顶岗支教1480人,完成各类短期非学历教育培训25万人次,为农村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专门人才。二是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高校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哈师大“纳米氧化物半导体与介观物理”实验室获批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省属高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达10个;省属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累计达31个。哈医大“重大心血管疾病防治基础及其转化医学研究”等2个创新团队获得国家创新群体基金支持。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突破。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有效调动高校科技资源,精心打造了装备制造、煤电化、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新药制药和中药新药“5个工程技术研发平台”,3年累计投入1.71亿元,为企业创造产值近200亿元。
四、坚持教育普惠性,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实现教育公平,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我们主要依托“三个载体”,促进教育公平。一是以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为载体,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分县(区)整体推进,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大向农村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倾斜力度,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公平。其中,新建扩建特教学校12所,在校生规模比上年增加4600多人,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满足了全省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需要。二是以完善教育制度规则为载体,推动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公平。严格执行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升学规定,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定校配额制度,2012年省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比例达到50%,2015年将达到70%。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法律地位,调动各类办学主体和教师积极性,让各类学校师生同等享受国家教育政策。三是以落实国家助学制度为载体,推动不同群体享受教育资源公平。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延伸资助领域,惠及更多学生。2011年下拨各类资助和免学费资金14.4亿元,资助学生75万人。突出解决特殊群体教育问题,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孩子和少数民族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特别是加大家庭贫困大学生救助力度,确保他们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