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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2012年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2-09-20 浏览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中共农业部党校)是农业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部系统干部、党员和培训者培训,开展全国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涉外农业官员培训;为部机关履行职能提供农业法律研究咨询、现代农业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方面服务。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现代农业研究中心研究员1名,党校工作部研究策划员2名,人事处干事1名。
  (一)现代农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三农”尤其是现代农业发展专题和课题研究;
  2.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部党组决策提供咨询,为培训教学服务;
  3.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推进学院学术团队建设;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2.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研究员任职资格;
  3.研究能力突出,出版过“三农”方面的专著,主持完成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软科学基金科研课题者优先。
  (二)党校工作部研究策划员
  主要职责:
  1.开展农业部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研究;
  2.负责农业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相关班次方案的策划,主持专题研讨交流;
  3.承担相关培训教材、资料、教案的编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或留学归国并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不满2年尚未落户,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2.党史、党建或行政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人事处人事干事
  主要职责:
  1.拟定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落实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3.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或留学归国并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不满2年尚未落户,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2.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
  3.工作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
  9月19日在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 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和学院外网(www.gbxy.moa.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有意到学院工作的人员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简历、在校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发电子邮件至ngyrsc@nygbpx.org或邮寄 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霍营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邮编102208)。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人选的确定。依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选,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专业考试人数比例需要达到1:3以上,比例不足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仍不足的报部人事劳动司批准后放宽。10月中旬在学院外网(www.gbxy.moa.gov.cn)发布专业考试人选名单。
  (二)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三)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3名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六、体检及考察
  以面试成绩的60%和专业考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研究2名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和学院外网(www.gbxy.moa.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并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农业部在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核定。
  八、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持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实无法参加面试的,请提前2天与我单位联系。
  (三)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考场纪律。
  (四)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五)如有问题,考生可向学院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杨泰英、黄海
  联系电话:010-81702802,81708564、1391076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