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将达到34.5万人,需要就业的人数远远高于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为切实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县、乡机关将增加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数量
《意见》指出,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要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清理所属教育机构的不合格教师和混岗占编人员,凡有空缺编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公开招考、选聘等方式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对因生源减少造成的编制不均衡,经设区市编制部门批准,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调整使用。各用人单位不得设定针对不同类别本科毕业生的歧视性规定。
落实选拔公务员和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录用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的比例要求和优惠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的比例和数量逐年增加。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提供户籍管理便利,人事代理费由财政补贴
各地要对近年来本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针对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切实疏通毕业生到这些单位就业的渠道。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及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等方式灵活就业的,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并在户籍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有关代理费用由同级财政补贴。
家庭困难毕业生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行保底就业
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要摸清底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并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9月1日后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制度。力争到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就业援助政策。各地政府人事部门要建立本地家庭困难毕业生数据库,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行保底就业。
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基地见习发放生活补贴
抓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特别是抓好重大工程和项目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为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和免费见习培训。在国家、省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毕业生生活补贴,由省财政和见习单位按规定予以支付。今年力争建设2个国家级毕业生见习基地,15个省级毕业生见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