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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学生就业纳入地方再就业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8-31 浏览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政府获悉,安徽省政府发文要求各地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顺利完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

今年安徽省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8.7万人,比2006年增加3.5万人,增幅23%,毕业生就业任务繁重。安徽省政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建立地方项目,努力探索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新机制。落实相关费用减免和小额贷款政策,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创造条件,加快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高校毕业生在基层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给予25%的财政贴息。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待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和临时救助制度,把待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服务援助体系。加大对就业困难的贫困学生帮扶力度,对“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要逐户逐人登记,重点帮助。省、市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有不低于当年录用计划总量1/3的比例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对于各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以及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拖欠和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各地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