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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信息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2-10-23 浏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6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2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2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加面试(或单独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辅导员
专技岗位
2
负责学生思政管理
专业:专业不限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面向全国
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
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教学管理秘书
管理岗位
1
负责教务运行管理
专业:理工类
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学位)及以上
面向全国
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
年龄30周岁以下。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kjxy.net.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填完后发送邮件至zzrsb@nb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2年11月19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前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博达楼811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毓秀路50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2、辅导员岗位采取单独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理论功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
3、教学秘书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笔试命题和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以及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学院网站。考生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第三方命题单位完成阅卷并反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4、在各岗位应考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关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及答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37、0574—8760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