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财政45亿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岗计划
记者5日从财政部获悉,2012年,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经费45亿元,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范围扩大到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西部2.7万元、中部2.4万元。
据介绍,自2006年起,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特设岗位教师,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校任教。
财政部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经费153亿元,共对52.3万名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
财政部表示,该计划对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师资水平、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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