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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成为硬指标
作者:admin 来源:重庆日报 日期:2013-01-10 浏览

        实施10年之后,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新版《纲要》提出,教育任务要从10年前的培养“四有新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变为“培养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与旧版相比,新版《纲要》对于学生年龄段划分更为细致,“认识自我”成为各个年龄段学生的首要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对于初中年级学生,新版《纲要》改变了旧版中“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的提法,首次提出要培养其认识青春期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把握与异性交往的尺度。而在高中阶段,提出要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知道友谊和爱情的界限。

  新版《纲要》指出,可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专题讲座等。心理健康教育要防止学科化倾向,避免将其作为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

  同时,开展心理辅导必须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倾向。

  新版《纲要》还要求,中小学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