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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全员流动能治择校痼疾吗?
作者:admin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3-01-23 浏览

  据报道,为期三年的广州降择校比例大限已到,有感于择校风气仍盛,而择校最终是择师。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华安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丘育华建议,制定《小学教师全员流动制度实施意见》,每所小学每五年派出三成老师流动。而去年的6月5日,教育部在举办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典型案例系列新闻通气会上还专门介绍了浙江嘉善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表示,师资的优质均衡发展是教育公平的重要表现。教育部希望以此推动全国范围内的优质师资流动试点,在交流经验、共同进步的同时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诚然,教师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合理配置师资,但让教师“流动”,果真就能解决“择校热”的问题、就能实现教育公平吗?我看未必。众所周知,之所以会出现“择校热”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造成校际之间资源配置失衡的原因更是多方面的,如学校历史与文化积淀、区域地理、学生来源、经费拨付、教师待遇等。师资力量大小和教学水平的高低,只是校际资源配置失衡的一部分。

  有人说,日本、韩国早已实行了类似的制度,比如日本教育法规定:每个教师每4至5年必须流动一次;韩国教育政策规定:每个教师每4年必须流动一次。然而他们却恰恰忽略了一些最为关键性的问题:这些国家实行“教师流动”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这些国家的教师待遇有没有像中国这样大的差别?这些国家在修建学校时的办学条件、硬件设施、资源配备以及教育氛围上有没有什么不同?

  让教师从农村流向城市、从贫困地区流向富裕地区,这似乎并不难操作。但让那些长年处于“光环”之下、拿着高薪和丰厚待遇的“重点”学校的教师必须流动到其他学校,甚至被“流动”到薄弱学校或者偏远的农村,那么这将如何操作?会不会因此而造成教师的情绪化、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并将直接影响其教书育人的效果呢?

  假如我们不能真正做到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一体化、教师待遇一体化,不能真正取消“重点学校”和“一般学校”的划分,不能真正实现“无校籍管理”、从根本上改善学校管理模式的话,指望教师“流动”遏制“择校热”,恐怕只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仅靠教师羸弱的肩膀不可能担当起这个“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