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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黎明职业大学2013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3-07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2013年春季泉州黎明职业大学(以下简称黎明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及管理人员2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春季黎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说明:具有正高职称者,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者,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对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2013年春季黎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muzp@163.com
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
(二)网上资格审核
黎明大学人事处根据考生发送的《报名登记表》,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学校、专业背景等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确定为面试考核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黎明职业大学校园网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一)考前资格复审
考生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如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考试资格确认:个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职称证书、相关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办法
1.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讲)形式进行,通过试讲、评委提问等方式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普通话水平以及板书和授课技巧等(个别专业加试技能测试,正高职称教师加专题座谈测评)。面试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辅导员岗位及财务管理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黎明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及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其中身高需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泉州人事网及我校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黎明职业大学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面试(试讲)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900162、22119493、22117653.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以及黎明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黎明大学人事处。
咨询电话:0595-22902302、22912802
联系人:叶老师、陈老师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黎明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岗位信息表+报名登记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