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安顺市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信息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专业、方向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方向及人数
专业 |
人数 |
方向 |
中共党史 |
1 |
不限 |
区域经济学 |
1 |
不限 |
社会学 |
1 |
不限 |
行政管理 |
1 |
不限 |
公共管理 |
1 |
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地方政府管理、经济发展与公共政策、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体检的标准;
6、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在单位或在校期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单位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经委托单位同意报考的除外)。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采取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2日至3月22日期间(周末除外),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党建网(www.asdj.gov.cn)下载《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报名表》,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报名表》,连同所需材料复印件,于3月22日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以特快专递邮寄到: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42号市委党校办公室。
2、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22日期间(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53-3222060)。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著作、参与课题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应届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没有得到通知的即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照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考试前两天(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一)参加考试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计分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科研成果量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计分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占80分,科研成果占20分。综合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分数,达到合格及以上者按拟录用人数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内容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学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于考试前5天通知考生,考生提前1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形式报市委党校。
2、科研成果量化:对参加试讲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20分,量化标准如下:
科研成果
类型 |
科研成果的层次 |
参与
情况 |
篇每篇(本、课题)分值 |
备注 |
发表论文 |
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论文 |
独著 |
5分 |
|
合著 |
1-3分 |
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 | ||
省级以上公开刊物
发表的论文 |
独著 |
3分 |
| |
合著 |
0.5-2分 |
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作者0.5分 | ||
出版著作 |
国家级出版社 |
独著 |
6分 |
|
合著 |
2-4分 |
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2分 | ||
省(部)级出版社或专业出版社、高等院校出版社 |
独著 |
4分 |
| |
合著 |
1-3分 |
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 | ||
参加课题 |
国家级课题 |
主持人 |
5分 |
|
参与者 |
2-3分 |
主要参与者3分,其他参与者2分 | ||
省(部)级课题 |
主持人 |
3分 |
| |
参与者 |
1-2分 |
主要参与者2分,其他参与者1分 |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每一个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安顺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53—3222060
4、资格复审材料:见“报名需提供材料”;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被取消以下环节的资格,领导小组将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6、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半年。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半年。
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在2013年8月31日没有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市委党校不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3-3226728,安顺市委党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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