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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3-21 浏览
一、学校简介
广东商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经过29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拥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3247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7年底,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
学校现有广州和三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水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现有校舍建筑面积71.9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66万元。图书馆藏书367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34万册),建有先进的数字化图书馆和广东省高校经济、管理、法学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中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81人,其中正教授188人、副教授3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3人。124人次入选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其中省级17人;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教师103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6人。
学校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具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目前有3个省级优势重点一级学科、6个硕士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点达32个)、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三大主体学科连续九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12年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分列第39、59、65位。
学校学术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近5年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29项,其中国家级50项、省部级328项、横向课题328项,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数量位居广东省属高校前列;发表学术论文8000篇,其中权威或核心期刊3450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200余篇;出版各类著作20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170部;获得优秀科研成果政府奖励40余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奖1项、其他省部级26项。学校着力打造三级科研平台体系,现拥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校级实体科研机构3个、非实体科研机构33个。《广东商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始终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现有17个教学院部,5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建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省级教学团队1支;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2008年以来,获得教研教改项目294项,其中省部级以上30项;国家级立项独立主编教材9部、省部以上奖励独立主编教材9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
学校大力推进实践实验教学改革、教学信息化建设、“三大课堂”整合,不断深化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学构建了一套涵盖五个层面的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形成鲜明的本科教学特色。2006年学校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全国首批两个经管类国家级示范中心之一;2007年教育部在该中心召开全国高校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会;五年来有500余所高校前来该中心参观考察。自主建成了各类数字化教学资源近900项,全校师生100%注册到Blackboard网络教学系统上开展课程教授与学习。“三大课堂”整合成果、教学信息化建设成果分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此外,学校大力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已成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了专业基础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的培养,学生在全国、全省科技作品、创业计划、数学建模、英语辩论、文艺体育等各类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近五年学生在省级以上课外学术科技大赛中所获奖励就达749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91项(一等奖65项),省级奖项358项(一等奖63项)。比较突出的有第六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获全国银奖一项;第一届广东省大学生“U势界”创业项目大赛夺取特等奖(获300万元扶持资金);2012年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获2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近10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其中本科生连续十年保持在99%以上,研究生2012年达100%。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人才。用人单位对我校历届毕业生满意度达95%,毕业生中约80%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约30%进入了领导管理层或作为单位的后备干部培养,涌现出党的十六大代表、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反走私先进个人、全国税收征管能手、中国十大经济创新人物、全国建行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及相当一批知名企业的创始人、高层管理人员等杰出校友。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世界各地50多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是列入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的高校之一。学校与美国20所大学开展“1+2+1、“2+2”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与英、美、加、澳、法等国家20多所知名大学开展双硕士、“4+1”、“3+1+1本硕连读、“2+2”、“3+1”学分互认(双学位)、“1+3”国际预科等多层次合作项目,并提供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同时为在校学生提供寒暑假海外游学、海外带薪实习、海外专业实习培训等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数据截止至2012年底)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职位共27个,具体职位见附件《广东商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教学科研岗位一览表》。
三、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4)遵纪守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本、硕、博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211工程”院校毕业(应聘艺术或体育类专任教师岗位的,专业性艺术或体育院校也可);若在国(境)外高校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本、硕、博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6)符合我校对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条件。
2.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商学院人事处或有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或在报名期间送往行政办公楼507室人事处人事科。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2013年4月7日-410接受报名;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广东商学院人事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计划于2013年4月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相关二级学院或科研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计划于2013年4月中下旬组织应聘人员试讲或作学术报告,并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成绩排名,择优将应聘人员材料提交学校面试及研究,根据试讲和面试情况确定最终成绩。
(四)体检办法
学校根据最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商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教授岗位的,可按照公开招聘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单独组织招聘工作。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登陆广东省人社厅或广东商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附项目批文复印件),科研成果(附3篇代表性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获奖情况,学术兼职(附主要学术兼职证明复印件),系统讲授的主要课程,今后工作设想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各岗位试讲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名按1:2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根据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试讲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以及试讲或结构化面试过程中超过半数评委不同意引进的,均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应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是指应届毕业生(含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人员)。
(六)按就业报到方式办理手续的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要求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
(七)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八)年龄的计算:35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联系方式
(一)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商学院
联系人:广东商学院人事处苏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02
邮政编码:510320
办公地点:广东商学院办公楼507室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4096824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