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特别推荐 > 内容

厦门重金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旅游报 日期:2013-03-22 浏览

  从现在起到2020年,厦门计划引进旅游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200名。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正式出台了《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加大厦门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其中,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的项目将有50万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厦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对于引领和支撑厦门旅游打响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和海峡旅游三大品牌,实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管理型人才最高可获50万补助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快速增长,厦门对旅游人才的需求总量越来越大,而且对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截止“十一五”期末,厦门市旅游人才直接缺口接近1万人,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更是明显缺乏;人才结构存在关键、紧缺岗位相对不平衡的现象,无法满足旅游行业发展的速度和要求。

  厦门一位旅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厦门旅游人才基本毕业于传统的管理类、金融类以及技术类专业,从事电子商务、旅游网络管理、网络营销、旅游资本运营等人才缺乏;同时,很多企业高层管理者所处岗位和所学专业不一致,导致了管理理念上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经验管理的痕迹;技术类、技能型人才层次不高,全市旅游类高级技师缺乏,高级导游员空缺……这些都限制了行业总体水平的提升。

  为此,此次出台的《办法》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提出了要求,即指在旅游产业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文化创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为厦门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急需人才。

  同时,《办法》还依据“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先行先试、创新机制”的指导思想,对厦门市未来旅游产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急需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规划、旅游项目投资管理、旅游装备制造、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创意策划、邮轮业等高端管理领军人才和创业性领军人才制定了详尽的引才、育才和扶持等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凡是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旅游领军人才,厦门还将从荣誉激励、物质待遇、工作环境、培养使用等方面进行扶持。其中,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50万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不仅包括对被引进人才的政策资金补助,还包括对厦门市现有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管理人员的“旅游高级人才孵化计划”,以及从柔性人才引智角度实施的面向国内外高水平旅游专家顾问聘请计划等。”厦门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游人才政策的推行,将有利于推动厦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人才集聚效应,从而引领和支撑厦门旅游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入选高层次人才门槛“高”

  “十二五”期间,厦门提出了建设“现代国际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旅游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其引进高层次人才成为厦门旅游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引进好高层次人才必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遴选条件要‘高’,通过引进一批高层次管理型和创业型人才,为厦门旅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厦门市旅游局局长黄国彬告诉记者。

  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此次《办法》指出,将吸引经验丰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进入厦门旅游行业,优化厦门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

  据介绍,引进的高层次管理型人才除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外,旅游酒店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须曾在世界排名前5名的高端酒店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旅行社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须要曾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百强旅行社中排名前20的旅行社或在国际知名旅行社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邮轮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须曾在国际知名邮轮公司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等。

  同时,引进旅游行业紧缺人才、新型业态专业技术人才、海峡旅游人才队伍也成为“十二五”旅游人才开发的重点。

  据了解,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除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在厦门创办和经营旅游企业外,旅游规划人才须曾在国家甲级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从业五年以上、独立承担过4A级以上景区以及旅游文创项目的主设计师;

  旅游项目投资经营人才是须在厦门引进、策划、建设、经营总投资2亿元以上旅游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旅游装备制造业经营人才须能够带领团队在厦门创办游艇、游船、房车等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每年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或能够策划旅游装备营销、主持旅游装备专利设计等;旅游创意策划人才须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带项目带团队在厦门创办旅游企业,每年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

  国内旅游电子商务人才须曾在国内外旅游电子商务(年利税50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带领团队在厦门创办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每年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

  黄国彬表示,下一步,厦门将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引进和培养旅游管理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同时要加大对现有人才理念和知识的更新,为促进“十二五”期间厦门市旅游业新兴业态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培训举措打造“人才特区”

  “人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业的整体水平,关系到旅游业发展的前景。”厦门市旅游局培训中心主任张斌告诉记者,全行业将把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在首位,并保证经费支出,出台人才培训扶持措施,努力把厦门市打造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才特区”。

  据介绍,对于入选的领军人才,以自选主体、自选机构的方式到国内外知名旅游高校、知名旅游饭店集团、科研院所等进行短期学术访问或挂职进修培训的,经审批后可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补助;

  对厦门市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营销总监以上管理人员、4A级旅游景区营销总监以上管理人员、5A级旅行社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等实施“旅游高级人才孵化计划”,每年定期选拔、组织不少于3次的短期专题培训,培训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

  邀请或聘请国际性旅游组织、国家级政策或学术研究机构、国内外知名旅游院校(系)的专家组,每年赴厦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管理顾问咨询服务。专家组成员由该领域国际或国内知名学者组成,服务协议期间为厦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管理咨询或顾问、讲座等,其研究咨询报告或培训讲座等成果经审核,可给予每个专家组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补助。

  同时,厦门还将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高级研修班、专题讲座和境内外研修、实习,加大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员工包括导游、旅游汽车司机和各类服务人员的培训支持力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个学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著名企业集团、培训机构合作的有效途径,培养熟悉国际惯例的高层管理和经营人才。

  此外,充分发挥对台旅游合作先行先试优势,与台湾导游协会建立两岸导游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邀请台湾资深导游培训师来厦讲学,并组织厦门优秀导游员赴台湾交流学习。进一步完善“双师型”、专家型师资库,新增“学者型行政名师”、“名导名师”、“台湾名师”和“户外拓展名师”等师资库,并努力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提高旅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厦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