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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上海市珠峰中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信息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3-28 浏览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是上海市教委直属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职校,1985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多年来,学校形成了优良的教育教学传统,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现有行政秘书、文档秘书、企业会计、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等专业。援藏教育是学校的办学特色。作为上海智力援藏的窗口,20多年来,学校为西藏输送了近千名优秀毕业生,为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做出了贡献。2012年5月,学校加挂了“上海市珠峰中学”校牌。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立品牌、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育人才、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改革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学校对口支援先进单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2011年2月,学校迁址至虹桥商务功能拓展区,距虹桥枢纽港3公里,距13号轨道交通线华江路站300米。新校区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办学条件一流。按照“汉藏同校、普职并举”的要求,学校新校区分设中专部和西藏部。学校将在上海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力争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援藏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电子政务或电子商务专业部主任(筹)
1
文秘教师
2
会计教师
2
计算机教师
1
体育教师
2
艺教教师
2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2
英语教师
2
物理教师
2
化学教师
1
地理教师
1
理论研究(民族教育)
1
二、教师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职位说明:
1)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规范执行学科教学常规,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工作。在教研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任教满规定的课时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和学生思想教育任务,运用评价手段和结果引导学生发展。
4)承担一定的公开教学任务,结合教学实际,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科研工作,参与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
5)完成教师职务培训等进修任务。
6)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
1)全市各中小学(含职校)教师及本市应届毕业生。211工程高校应届生优先,硕士应届毕业生优生,免费师范生优先。
2)有良好的师德,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3)掌握学科教育教学理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教科研能力。
4)善于与学生沟通,对教学过程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有与岗位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应聘者优先;
7)有海外高层次学校学习与工作经历的应聘者优先。
8)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500号,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校长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5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要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任何履历、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考试。
(三)考试的组织、方法和内容
1、考试的组织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全程的领导工作。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报名办法
1)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3)笔试委托上海市人事局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法制意识、智力因素等。
4)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告知考生本人,考务费于考试当天在现场缴付。
5)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每类专业招聘岗位总数3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者本人。
3、面试
学校与确定面试人员联系,安排具体的面试说课试教时间,并由学校公开招聘人才小组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听课、考核。
(四)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学校办公室。
(五)政审
由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市教委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