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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不同酬 合同制教师待遇难解决
作者:admin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3-03-29 浏览

  东莞明确2016年前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合同制教师“代课”时期和“聘合”时期的工资收入变化不大。

  基本工资1050元、工作性津贴1200元、生活性津贴800元、临时补贴39.5元,收入合计3089.5元,扣除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计203元,实发2886.5元。这是东莞市樟木头中学李新春老师3月份的工资单。与不少合同制教师相似,从代课教师转为合同制教师后,他每月到手的工资仍是2000多元,与入编教师相差甚远。

  近期,东莞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的工作意见》,明确逐步提高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

  消息牵动合同制教师的“神经”。记者长期采访获悉,新政策的背后是合同制教师长达4年的博弈。在他们看来,尽管新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仍需期待,但一些硬性条件“卡死”部分合同制教师入编,合同制教师希望政府逐步合理放宽条件,让他们在努力工作中看到希望。

  同工不同酬下的博弈

  在东莞部分合同制教师看来,转为合同制教师后,他们的待遇并没有太大变化,更别提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李新春今年已58岁,满头白发。从当代课教师起,他在东莞从教已26年。从他保存的工资单可以清晰地看到,2009年来,他每月实发工资维持在2000多元。

  2008年9月,广东省出台文件《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广东发达地区在2009年底前解决代课教师福利待遇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2009年,东莞通过考试、讲课、体检等方式,清退了一批代课教师,将2140名代课教师转为聘用合同制教师。

  尽管完成身份转变,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东莞市教育局在回复本报采访时称,为了确保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待遇,2009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东莞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市直属学校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目前,各镇街聘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已经达到这一标准,并随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有所提高,个别镇街达到7万以上”。

  但东莞樟木头中学、樟木头实验小学、清溪中心小学等十多位合同制教师说,尽管教育部门表示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将逐步提高,“但我们一个月就2000多元,住房公积金200元”。而一个最普通的公办教师,月工资也有5000多元,年薪在11万元左右,“两者相差了一倍多”。

  今年1月,李新春等近百名合同制教师集体到东莞市教育局反映,希望加快解决“同工同酬”问题,引起东莞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合同制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待遇差距。”东莞市教育局在答复记者时表示,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的工作意见》,要求市直属学校在2014年前应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从2013年起,各镇街要有计划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在2016年前应当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有条件的镇街,在2014年前应当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一次或分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由镇街自行确定。

  新政策让合同制教师充满期待,能否真正落实到位成为他们最关注的问题。而让李新春感到不安的是,他就快到退休年龄,“合同制教师退休后工资有些是1000多元,有些只能领社保,每月几百元。我们几乎将青春奉献给教育,即使不符合政策难以入编,但还是希望尽快实现同工同酬”。

  逐步理顺的入编难题

  合同制教师普遍认为入编条件严苛,东莞教育局回应称将坚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进一步理顺入编问题

  实际是,东莞在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上,对大部分优秀代课老师采取“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解决合同制教师入编问题。

  不过,南方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东莞合同制教师普遍认为入编条件“苛刻”。目前,争议最大的在于合同制教师入编必须要有“干部身份”。

  不少合同制教师拿出教育部门的文件告诉记者,代课教师转成合同制教师之后,原本有望转成有编制的公办教师,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干部身份和有完整的人事关系,“即是来东莞教书之前必须是公办教师或有人事编制”。

  这直接“卡死”了不少合同制教师入编。樟木头实验小学一位老师说,她以前在老家教书时原本是公办教师,但现在时间一长,老家学校已经把她的档案丢失,根本无法证明她的干部身份。因此,“无论我多努力,肯定都不能入编”。

  部分合同制教师则称,十几年前,他们毕业后就直接到东莞任代课老师,“我们毕业了就过来的,哪里有干部身份的经历,十几年最好的青春都在这里。”

  入编规定的年龄也备受关注。据了解,合同制教师调入中学的基本条件是,男在45周岁、女在40周岁以下,而调入小学的规定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东莞目前有近1400名聘用合同制教师在岗。2009年至今,已有600多名代课教师理顺了入编问题。”对于合同制教师反映的问题,东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教师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之所以要求干部身份,主要是要了解拟吸收到公办学校的教师过去的情况,审核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主要依据是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据介绍,2009年,广东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坚持“逢进必考”,政策上不允许对聘用合同制教师予以免考入编。

  “我们坚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进一步理顺入编问题。”东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教育局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需求,将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将第一学历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

  合同制不应流于形式

  合同制可以打破铁饭碗式的编制,让教师意识到竞争和危机,但如果合同制教师失去入编等激励性机制,教育质量则很难保证

  在不少教师看来,聘用合同制只是暂时搁置“代转公”矛盾,随着身份、待遇等差别逐渐显现,很多合同制教师内心倍感不安,从而影响了教学积极性。

  尽管东莞教育局曾承诺,合同制教师的聘用关系变动需要获得东莞教育部门的同意,不过,很多合同制教师依然感到不安。“我们聘用的时间和校长聘用的时间一致,说不定哪天校长任期一到,我们也失业了。”一位合同制老师说,有些合同制教师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上没有盖教育局的章,只有劳动部门的鉴证盖章,教师们都担心中途遭到解聘或换岗。

  大部分合同制教师希望教育部门可以合理放宽合同制教师入编的条件,让他们在工作中看到进步的希望。有合同制教师建议能否按照工作年龄等较为人性化的标准执行入编。

  也有合同制教师提出,“让合同制老师看到希望,这希望还必须是具体的。比如,在东莞工作满多少年,待遇是否可以考虑适当改善;或者工作满多少年,是否可以根据工作成绩给予入编的机会。”

  还有合同制教师建议,教育部门与其把教师职称等当作入编的条件,还不如参考合同制教师的教学成果,“比如所教班级考试的排名等,对于取得好成绩的可以考虑入编。”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合同制教师的积极性。

  东莞一位教育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制教师并非东莞首创,合同制可以打破铁饭碗式的编制,让教师意识到竞争和危机,放弃混日子式的工作态度,刺激教师工作热情,若不流于形式,确实是很好的制度。但问题是,从长远来看,如果合同制教师失去逐步提高待遇或入编等激励性机制,教育质量也很难保证。

  对此,东莞市教育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莞教育部门充分考虑合同制教师的诉求,在出台的新政策中专门要求聘用合同制教师推行按岗聘用,坚持合同管理;逐步提高待遇,执行绩效工资;鼓励聘用合同制教师专业发展。明确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权责,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管理。市直属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管理,由所在学校负责;镇街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管理,由所在镇街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