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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浏阳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04-07 浏览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相关规定以及湘教通[2013]66号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通过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或培训和实习检测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二、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

  三、思想品德鉴定

  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实给予鉴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查档案、问情况、观品行等方式,将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进行认真审核。

  四、申请受理

  1、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浏阳市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网上申报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3、网上申报流程

  (1)(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3)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根据本人申报的层次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学校应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册及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

  (1)确认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确认地点

  浏阳市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浏阳市教育局603办公室,电话:83682040;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①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浏阳市人民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⑤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就读的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⑥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经受理后,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者方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浏阳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