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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4-10 浏览
一、我院简介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地处广州市天河区,分为五山校区和燕岭校区,毗邻广州地铁3号线总站和天河汽车客运站,于200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是广东省实行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从事小学和学前师资专业化培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教师教育为核心,以打造外语、艺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技能为主要教学特色,外语、电子信息、艺术设计、传媒、公共事业、旅游等多门类学科并举,开设了41个专业(方向),开展全日制和成人学历教育,已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广东高职高专优质教育资源。
目前各类在校生9557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师326人,其中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5(含高级讲师)人,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为38.7%;博士12人,硕士20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67.2%,在读博、硕士2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6人,“广东省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3人、校级培养对象14人,另有外籍教师9人。随着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向更高办学层次发展,现面向国内外诚聘多名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13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第一批招聘计划。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的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tcfla.net/)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4月26(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或报名无效)。
3.报名资料: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第一批招聘专任教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职称、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以下的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4.报名方式:
直接送到或专递寄到: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513室人事处,请标明“应聘(系部+岗位)”字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务必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renshichu@gtcfla.net)。
咨询电话:020-38457901、38457670詹老师、杨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及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提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中所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或职务的有效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或打印签名)一份。
(四)考试
1.我院约于4月中下旬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2.考试采用试讲(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机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应用水平,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每人试讲20-30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3)试讲(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成绩=机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试讲(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成绩70分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试讲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面试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时由评委提问,应聘者回答问题;或结合应聘的岗位进行实操项目,实操完后接受评委提问。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含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50%+面试成绩×50%(有实操项目的,面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学院成立面试和试讲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本公告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gtcfla.edu.cn/gljg/html/renshichu/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45790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458455(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特此报告。
 
附件:
附件1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第一批招聘专任教师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