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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4-12 浏览
一、学校简介
        佳木斯大学始建于1947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2009年成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1月顺利通过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工作验收。
学校设有29个学院和70个研究所(室)。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68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高职高专教学示范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示范性实验中心3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与俄、美、英、韩、日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接收来自50多个国家的7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二、2013年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四)学历、资历要求:
1、应聘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岗位的,应是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应往届统招毕业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特殊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2、应聘附属中小学岗位的,须为统招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13年上半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2013年5月1516:00
2、应聘者必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者通过省人社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材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格。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的报名人员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时至5月16日16:00时
2、注意事项:①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则减少该岗位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职位。③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17日,9:00时至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四楼教室。
咨询电话:(0454)8618033。
3、现场确认材料: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由本人签字的《佳木斯大学2012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④参加应聘的本科生需提供录取三联单并加盖学校印章。⑤党员、预备党员需提供组织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和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7日,9:00时至16:00时。
2、领取准考证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四楼教室,电话:0454~8618033.
3、笔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
1)教师、临床岗位:外语水平测试(限英、日、俄)、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测试;
2)教辅岗位:外语水平测试(限英、日、俄)、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测试;
3)附属中小学岗位: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知识测试。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的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3年5月下旬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提前电话通知和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
1)教师、临床岗位:试讲;临床技能、专业知识考核。
2)教辅岗位: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能力考核。
3、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博士以面试(试讲、外语测试)为主,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两者累加为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身体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录取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4)8618033。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处):(0454)8618878。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路14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干部科
邮政编码:154007
电话:(0454)8618383(传真)8618033
Email:jdrczp@163.com
联系人:杨振宇郑佳昕
八、其他情况说明
1、2013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必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2、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3、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佳木斯大学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2、 佳木斯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