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幼高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具备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春季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 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硕 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2) 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其他人员的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寄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我校人事处邮箱:rsc@qzygz.net。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28日。
现场报名地点:泉州市幼高专东海滨城校区行政办公楼5楼508室(乘车路线:从泉州新车站乘21路、30路、1路、k1公交车到东海滨城下往钟楼方向或乘5路、8路车到森林公园站)。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须注明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书、本人所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13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 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5月3日上午8:00;
考试地点:行政办公楼3楼。
(二)资格初审
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本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其中,教师岗位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说课与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非教师岗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考试成绩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幼高专网站发布。
(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考生,面试 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及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泉州人事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泉州幼高专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8067158、22119493、22117653.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以及泉州幼高专网站(www.qzygz.net)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幼高专人事处。电话:0595-22391823,2238090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