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填报时间:4月15日-4月28日,每天8:30-22:00(开始时间:4月15日下午13:00,截止时间:4月28日下午16:00)之间。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确认安排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网上填报后,凡属于通州区教委受理范围的申请人,于5月5日-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通州区教委五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通州区教委网站可下载);
2.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需填此表,通州区教委网站可下载);
3.由本人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含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网上双面打印,打印要求看网页提示);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正式户口);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8.市教委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原件(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
9.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民办高职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交,名单见本站)。
10.交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无白边,4.2×3.2cm,与申请表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申请材料要装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必须用封面印有“档案袋”字样,且有姓名、单位、职务三项填写内容的标准档案袋,并在“职务”栏填写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如: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1.办准测证时间、地点。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现场确认时告知)请于5月13日上午到通州区教委403室办理准测证,需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四、6月11日公布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并公布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可登陆通州区教委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www.tzedu.gov.cn。
五、注意事项:
1.各类教师资格均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B5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用胶水将左侧粘贴整齐)一式两份,打印后再由学校(学生处、院系)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表中思想鉴定,并签字盖章。
3.通州区教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规定、使用教材书目、测试方法及分值,可登陆通州区教委网站查询(首页-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同时可下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和《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等材料。
4.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4月28日下午16: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5.关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网上填报或修改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6.网上需要填写的“本人简历”从小学毕业后填起。
7.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未能按期毕业,因实际学历不达标,取消教师资格,不发证书。
六、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69546045(人事科)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