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教学岗位)公告
一、招聘单位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医药卫生类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位于浙江杭州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81号,占地面积245亩。新校区征地500亩,即将动工建设。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规模5500余人。学校拥有一流办学设施。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等13个专业,其中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专业,药学、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浙江省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药学专业为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优势专业,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5个岗位共25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聘岗位表(教学岗位)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3年9月30日前)。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完成的岗位,将按照特殊岗位继续招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haopin@zjmc.net.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网站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数,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校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试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获得一个岗位的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试讲。初定于2013年5月下旬—6月上旬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举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具体安排见学校公告。
试讲后,各岗位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入围。
2、面试。初定于2013年5月下旬—6月上旬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校公告。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学校安排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mc.net.cn/,人事师资—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2、浙江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厅(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蔡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702,876927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