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胶南市公务员和教师工资要按照区级标准进行调整,初步测算了一下,在职教师人均月增工资约1500元;目前已拟定了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研究通过,下一步将确定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部署实施……5月6日,记者了解到,区划调整后,新黄岛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将依据机构规格和重新确定的职务(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工资如何调整,近期正在研究,很快就会部署。另外,在青就业的毕业生可领取住房补贴的政策,黄岛区人社部门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政策。
部分事业单位岗位数将调整
“我是胶南市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正股级,年龄40多岁。以前我们胶南是县级市,工资只能走职称,年龄大了也考不出来职称,只能发一般工作人员工资。现在胶南划区了,变为青岛的一个区,股级干部成了科级干部。同属于黄岛区的开发区,他们乡镇事业编制怎么发的工资?”近日,有市民在青岛政务网反映原胶南市事业单位工资岗位问题。
对此,原胶南市政府答复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回复如下:区划调整后,新黄岛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将依据机构规格和重新确定的职务(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工资如何调整,近期正在研究,很快就会部署。岗位竞聘所依据的岗位数是经青岛市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审批的。区划调整后,事业单位的规格将重新核定,经青岛市人社局批准,今后部分事业单位的岗位数会有调整。
教师人均月增资约1500元
另外,还有原胶南市市民咨询教师工资的问题。“姜军建市长在2010年4月民生在线回答,教师绩效工资一旦发放就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补发,区长,既然说补发,是不是就是说明是有增资空间的?为什么去年开始就说是无增资空间了呢?”
对此,黄岛区区政府答复说,对于教师绩效工作,国家、省和青岛市都作了具体部署,我们也非常重视,并且也研究准备了很长时间,但一直没有实行。主要原因是,2008年,黄岛区按照《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规定,对应公务员工资标准为教师全额增发了规范性补贴,教师与公务员之间没有“平均工资差距”。因此,在无工资增量的情况下,如果从教师现有工资内拿出一块儿钱进行搞活分配,不利于调动积极性,所以一直没有实施。
“这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原胶南公务员和教师工资要按照区级标准进行调整,初步测算了一下,在职教师人均月增资约15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结合区划调整有关保障政策的衔接,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已拟定了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已研究通过。下一步将确定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部署实施。”
毕业生住房补贴正落实
对于硕士、博士毕业生关心的住房补贴问题,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三部门下发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可领取博士毕业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的住房补贴。
文件出台后,黄岛区人社部门对此项工作及时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开始制定相关政策。后因区划调整,此项工作暂时搁置。目前,人社部门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政策。
针对原胶南市区划后在企业社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等情况存在的差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做了大量深入的比对工作,为区划后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的调整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并已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调试工作,待上级有关部门明确社会保险政策、待遇调整标准后即可实施。
目前,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不断修订完善,需要经过多方面论证,有些还需经过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