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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密市第一中学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5-15 浏览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高密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山东省高密市第一中学现面向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1、面向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5、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8:30—5月16日17:00
2、报名地点:高密一中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232328913864633059,邮箱:gmyzdzb@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或学籍证明(毕业院校签章)、在校获奖证书、教师资格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山东省高密市第一中学2013年面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可从康成书院网站www.kc100.com下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门学科,同时,须承诺于2013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分教育学与心理学两个科目)每人每科40元,说课每人70元,共1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报名时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对本科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报考取消聘用计划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其他专业(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审查合格者,要在5月17日凭身份证到高密一中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康成书院网站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面试(说课)考官全部从高密市以外聘请。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学与心理学两个科目,各占50%,满分100分,一张试卷,测试时间共90分钟。
2、面试
1)时间:5月19日
2)面试内容:面试按所报岗位分学科说课,说课内容为高中一年级现行新课程必修课教材(教材自备),报考人员当场抽签选定题目,备课60分钟后进行10分钟说课,由评委根据说课情况打出分数。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体检、考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经研究批准后一并聘用。
2)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在康成书院网站和报名地点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同招聘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密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人大、高密市政协、高密市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232328913864633059
本《简章》由高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