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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5-15 浏览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与多所重点高职院校实行三二分段对口自主招生的试点学校,是获准首批进驻广州教育城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天河和海珠两个校区,广州地铁3号线直达天河校区,2号线直达海珠校区,同时,多条公交线路亦均可直达我校,交通方便。学校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备先进,是一所以中职学历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于一体,以机电技术应用和先进制造技术专业群为主体,以食品与化妆品技术、现代媒体传播技术和岭南文化艺术三大专业群为特色,商贸、服务类专业与工科专业互相渗透、相互结合,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中职名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电专业实训指导2人、机电专业教师、模具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人员各1人。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机电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2
1.机电类专业(电梯方向优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有一年以上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工作经历、持有电梯安装及维修资格证、电梯维护保养工证书、或有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
机电专业教师
1
1.机电一体化、电气、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或自动化控制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维修电工技术等级资格。
2.持有电梯安装及维修资格证、电梯维护保养工证书、或有电梯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模具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1
心理健康辅导员
1
1.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认证,能灵活运用各类心理量表,善于分析;热爱心理咨询专业,熟练掌握心理学专业知识;性格平和,有耐心,有一定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乐观的心态。
2.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认证、EAP咨询师资格、或具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人才
1
1.工民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施工管理人员需有2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造价管理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具备一定施工(造价)管理经验,善于处理复杂突发事务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条件;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关于年龄
(1)大专、本科学历的,一般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截至1978年12月31日)。
(2)已有广州市户口的,研究生学历或具中级职称资格的,或具有高级专业技能资格应聘实训指导教师的,40岁以下(即出生日期截至1973年12月31日)。
9、所有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
特殊情况及处理办法:
(1)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报名时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承诺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本校将终止聘用。
(2)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项,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优秀人才报考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报名时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承诺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本校将终止聘用。
10、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11、在职(社会)人员以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专业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持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以上测试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证书。
(三)相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在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3、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网上报名)
1、5月28日~6月11日,应聘者自行登录“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校园网(http://121.8.98.197:9000/index.asp),点击“最新消息——more”,在“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并在6月11日下午6:30时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相片(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户口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身份证、未婚或已婚证明(已婚附计生证)等材料以扫描电子文档形式上传学校邮箱报名(请以“2013公招+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包),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学校报名邮箱地址:qgzyxx09@163.com
2、经学校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以回邮方式发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时间:2013年6月15日(周六)上午9:00时-11:00时
地点: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天河校区
(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如有变动,则以准考证为准)
(1)考试范围:
笔试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进行教育理论素质(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理论)测试和学科教学(或专业工作)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或基本专业技能)测试。
(2)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补充说明:
①应聘人员应试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确保考试的有效性;
②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的笔试取消;机电专业教师、机电和模具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紧缺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面试
面试由专业能力考核和面谈组成。
时间:初拟于7月7日(周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天河校区
对象:笔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的人员数为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少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根据岗位需要,不同岗位进行相应的专业能力考核)
①内容:应聘专业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均需进行教学试讲和实操考核;应聘其他岗位以问卷和口试形式考核专业能力。
②方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专业能力考核的顺序,开考前30分钟组织同一岗位的考生抽签;考试结束时,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该场的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面谈
①内容:面谈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仪容仪表,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
②方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谈的顺序,开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抽签。面谈成绩在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采用交谈的方式考核。
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校将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二项考核环节的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学校网页公布综合成绩并通知到个人。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学校支付。如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
(1)本公告在本单位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审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
联系人:何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87059051